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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10:22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4-009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 年度公司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3,565,679.83 元(人民币,下同),公司(母公司)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65,423,216.94 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 16,542,321.69 元,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30,174,995.16 元,减去 2023 年度 分配2022年度的现金股利30,103,850.04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8,952,040.3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前景,公司 2023 ...
永顺泰: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0:22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4-007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高荣利主持,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 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 职权,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可持 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永顺泰: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10:22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陆健先生、陈敏先生、王卫永先生 的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陆健先生、陈敏先生、王卫永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提交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独 立董事陆健先生、陈敏先生、王卫永先生在 2023 年度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永顺泰: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8 10:22
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1415号 (第一页,共二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永顺泰")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 1010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粤海永顺泰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 度粤海永顺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
永顺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0: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规定,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永顺泰纪检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 2023 年度纳 入评价范围的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内部控制评价。被纳入评价范围的风险领域和 单位流程负责人为各项控制活动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的具体责任人。流程负责人 在纪检审计部的指导下描述业务流程、有关控制点及其他有关流程的信息,确认 流程记录文件,识别重要控制措施,整改内控缺陷。 永顺泰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永顺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10:22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次会议和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 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 召开时间 | | 审议议案 | | --- | --- | --- | --- | --- | --- | | 1 | 第一届监事会 | 2023 | | 年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 | | 第十三次会议 | 月 ...
永顺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8 10:22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4-014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的 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 ...
永顺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2024-04-18 10:22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1414 号 (第一页,共二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永顺泰")关于 2023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粤海永顺泰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 格式(2023 年 12 月修订)-再融资类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 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 ...
永顺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03-04 08:26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总经理罗健凯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动,罗健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罗健凯先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健凯先生通过广州粤顺壹号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广州粤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持股数为 204,439 股,间接 持股比例为 0.04%。罗健凯先生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罗健凯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 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罗健凯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和总经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罗健凯先生在任职期 ...
永顺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27 10:38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二月 | 北京总部 | 电话: (86-10) 8519-1300 | 上海分所 | 电话: (86-21) 5298-5488 | 广州分所 | 电话: (86-20) 2805-9088 | 深圳分所 | 电话: (86-755) 2939-5288 | | --- | --- | --- | --- | --- | --- | --- | --- | | | 传真: (86-10) 8519-1350 | | 传真: (86-21) 5298-5492 | | 传真: (86-20) 2805-9099 | | 传真: (86-755) 2939-5289 | | 杭州分所 | 电话: (86-571)2689-8188 | 成都分所 | 电话: (86-28) 6739-8000 | 青岛分所 | 电话: (86-532)6869-5000 | 大连分所 | 电话: (86-411) 8250-7578 | | | 传真: (86-571)2689-8199 | | 传真: (86-28) 6739 800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