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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三联)
2024-08-09 10:2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三联为浙江精工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作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
精工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09 10:2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 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7日,其中通 ...
精工科技(002006)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09 10:2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GGONG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LTD. 2024 年 8 月 1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伟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黄伟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 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 --- | |-------------------------------------------------------- ...
精工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夏杰斌)
2024-08-09 10:2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夏杰斌,作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 ...
精工科技: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09 10:28
|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4年期初 | 2024年1-6月 往来累计发生 | 2024年1-6月 往来资金的利 | 2024年1-6月 偿还累计发生 | 2024年6月末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 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往来资金余额 | 金额 | 息 | 金额 | 往来资金余额 | | | | | 安徽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相同 | 应收账款 | 70.10 | | | 55.20 | 14.90 | 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 | | 合同资产 | 14.90 | | | | 14.90 | 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 绍兴精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相同 | 预付款项 | 105.70 | | | 105.70 | | 采购 | 经营性往来 | | | | | 其他应收款 | | 0.36 | | 0.36 | | 房租水电费 | 经营性 ...
精工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三联)
2024-08-09 10:2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三联,作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 ...
精工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0 07:34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7,499,982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 利。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5,160,000 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7,499,982 股,即以 447,660,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50 元/10 股*447,660,018 股/455,160,000 股=0.1475283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2 ...
精工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6-10 07:34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 6 月 6 日,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因经营需要,于近日完成了 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登记变更除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变更 外,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精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4LU1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鉴湖路 2106 号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备查文件 1、变更后的浙江精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1 日 法 ...
精工科技:关于收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1)
2024-06-04 10:21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 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收购 关联方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 碳材)100%股权。 上述事项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1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09、2024-010、2024-016、2024-023、2024-024 的公司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展 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
精工科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1:07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大会规则》)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 大会的召开全部过程,并对与本次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大会公告文件,随其他应当公 告的文件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开的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就本次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