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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14:51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 元 (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
协鑫能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4:51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协鑫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曾鸣、 李明辉、王震坡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据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2024 年 4 月 24 日 ...
协鑫能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5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 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现将监事会2023年的主要工作 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一)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
协鑫能科: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5 14:5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2024 年 4 月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关于本报告 报告简介 本报告是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二份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以下简称"本报告"),以向利益相关方披露和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公司 治理领域的绩效。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阅,并对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 责。 时间范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部分内容超出上述时间范围。 报告范围 本报告覆盖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与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 一致。 数据来源 本报告全部信息数据来自公司的正式文件、公开披露文件。报告所引用财务数据 以年报为准,如无特殊说明,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编制依据 本报告重点参考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国际标准 化组织 ISO 26000:2010《社会责任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等国际、国内通行 ...
协鑫能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协鑫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出具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 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 ...
协鑫能科: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4:5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大华所 2023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现将公司2023年度大华所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
协鑫能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4:51
[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的全称] [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的简称] 在解 除域链 接后,方可删 大华内字[2024]001100037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后 , 按 下 "CTRL + SHIFT + F9" 组合键。即可 解除 域的链 接,此时当前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域 结果就 会变 为常规 文本(即失去 域的 所有功 能),但以后 将再 也不能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更新域:选择全文后,按下 F9 键(或点右键,选择"更新域"),则全文中涉及上述内容将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会全部更新 解除 域的链 接:选择全文 进行域更新。 除本页,否则将导致链接错误。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 ...
协鑫能科: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4:51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8,993,690.08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1,569,732,042.7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39,015,611.4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16,820,557.12 元, 减去 2023 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53,901,561.14 元,减去 2023 年对股东的 分配 306,781,780.12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 ...
协鑫能科: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5 14:51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 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大华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 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
协鑫能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5 14: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协鑫能科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进军 联系电话:18217129826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卞 韧 联系电话:15622245010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冯进军、高文超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最新现行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文件;查阅股东大会、 | | | |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会议记录等。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4.三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