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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王行村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26 11:37
每经AI快讯,莱宝高科(SZ 002106,收盘价:12.08元)9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25年9月26日,深 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行村先生的《辞职报告》,王行 村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发稿,莱宝高科市值为85亿元。 (记者 王晓波) 每经头条(nbdtoutiao)——5年增长33倍,这类新险种卖爆了,身边很多人都需要,30多家险企蜂拥而 入⋯⋯ 2025年1至6月份,莱宝高科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子元器件占比98.37%,其他业务占比1.63%。 ...
莱宝高科(002106) -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1:31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行村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王行村:男,1977 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聚友(集团)有限公司集 团投资部投资经理。2004 年 2 月入职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职资产经 营部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201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持 有公司 12,000 股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 2025 ...
莱宝高科(002106) -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09-26 11:31
一、董事离任情况 2025 年 9 月 26 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行村先生的《辞职报告》,王行村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 调整,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职务。王行村先生的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8 年 4 月 22 日,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行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 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 承诺。辞职后,王行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 ...
莱宝高科(00210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1:30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 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裕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
莱宝高科(002106)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6 11:30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 楼、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 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 307 号 致: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
莱宝高科:9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09 14:35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莱宝高科 (SZ 002106) held its fourth meeting of the nin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September 9, 2025, via telecommunication, where it reviewed the proposal to amend the rules of procedure for the audit committee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莱宝高科'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98.37% from electronic components and 1.63%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 As of the time of reporting, 莱宝高科's market capitalization was 8.4 billion yuan [1]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次修订稿)
2025-09-09 13:3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次修订稿)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次修订稿)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 ...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次修订稿)
2025-09-09 13:3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次修订稿)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次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及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也应当具备履 行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 ...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2025-09-09 13:3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第二次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工作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 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 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 ...
莱宝高科(002106)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三次修订稿)
2025-09-09 13:3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三次修订稿)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三次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