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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 -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2025-08-22 12: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 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 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司 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
纳思达(00218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2 12: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 ...
纳思达(00218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2 12: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 ...
纳思达(00218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2 12: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 善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 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 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 ...
纳思达(002180) - 全面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2 12:34
全面薪酬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提高薪酬激励效能,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构建有利于公司 长期、稳健发展的全面薪酬激励体系,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 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薪酬理念 2.1 战略导向:关注公司战略,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对影响公司战略目 标实现的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实行适当的薪酬倾斜。 2.2 价值导向:以岗位评估确定岗位价值,并以岗位价值确定薪酬基准水平; 薪酬基准水平的调整与岗位价值紧密链接。 2.3 业绩导向:员工现有岗位的岗位价值和员工业绩表现是决定员工薪酬水 平和奖金的核心因素。 2.4 市场导向:公司持续关注外部市场或行业薪酬水平,确保公司核心员工 薪酬水平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3.1 一体化:公司薪酬体系遵循"统一理念、统一体系,统一管理"的原则, 在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之间实行公司薪酬的一体化管理。 3.2 市场化:公司薪酬体系尊重、借鉴高科技企业的 ...
纳思达(002180)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2 12: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诚信 形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科学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 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 确保市值 ...
纳思达(00218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2:3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
纳思达(00218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2: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 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 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 ...
纳思达(00218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2 12: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 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 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 报送信息的监管工作及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 ...
纳思达(00218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2 12:34
第三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 负责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东证监局进行报备。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责在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内向证券部提供个人 相关资料,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第三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