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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4 10:28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 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 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 票,审议通过《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
川润股份: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4 10:28
第二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本公司董 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
川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3-12-14 10:28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 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 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所需的条件中,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和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指标均达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 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公司及相关激励 ...
川润股份: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4 10:2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 ...
川润股份: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14 10: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 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具有会计、 审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经济 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 ...
川润股份: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14 10:26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2 loooo Floor 9,Building26,Boundary-Free Land Center 269 Tianfu 2 Stre li-Tech Zone,Chengdu, China 电话/Tel: +86 28 86119970 传真/Fax9 +8628 86119827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关于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 致: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
川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4 10:26
| 第一百一十条 | 第一百一十条 | | --- | --- | |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 | 可以设副董事长 1-3 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不 | 可以设副董事长 1-3 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 | 少于 3 名独立董事。 | 不少于 3 名独立董事。 | |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 |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专门委 |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专门委 | | 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 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 |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 | |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 | |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 | | |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川润股份: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4 10:2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至少三人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 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 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略委员会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的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战略委员 会委员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 ...
川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2023-11-22 08:49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之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发布的《证监 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 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要求,并依据国发〔2008〕3 号文、国发〔2010〕10 号文、 国办发〔2013〕17 号文等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报告期内房 地产项目公司在中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经自查,报告期 内列入自查范围内的公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因闲置土地和炒地、 ...
川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2 08:47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 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 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 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 要求,并依据国发〔2008〕3 号文、国发〔2010〕10 号文、国办发〔2013〕17 号文等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