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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1:36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3-045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50 起,在深 圳市光明区美盈森大厦 B 座 18 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
美盈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1:36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C0158 号 致: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 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 1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美盈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2-18 10:4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3-044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东 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芯龙物 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美盈森 (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 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 ...
美盈森: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0:4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3 | | 第三节 | 董事会 29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 监事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9 | | 第三节 ...
美盈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3-12-06 10:41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3-043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 ) 公 司 将 ...
美盈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0:41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通知以邮件方式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10:00 起, 在美盈森大厦 B 座 18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董事王海鹏、郭万达、刘纯斌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
美盈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0:38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议事程序, 促使董事、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 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五、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提议时;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 ...
美盈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0:38
第一条 为规范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续聘、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 1 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六) ...
美盈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0:38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为会 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
美盈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6 10:38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关联办法。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 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 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