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D GROUP(0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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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19 10:08
经查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 以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经讨论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桂建芳 何建国 刘运国 2023年10月18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
海大集团: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9 10:0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上市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 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共设立独立董事三名,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是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的人士: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八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一 ...
海大集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9 10:0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规范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决策、操作和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风险控制制度。 第九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履行 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期货管理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成立期货套保决策小组(以下简称"决策小组"),由公司董事 长、副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组成。负责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决 策。对套保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审批套保方案,审批相关业务操作细 则,套保业务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等。 第四条 期货指令下达人负责期货操作指令的下达和监 ...
海大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19 10:08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 | |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 | |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 | |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 | |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 …… | | | | …… | | 第八十五条 | 第八十五条 | | …… | …… | | (三)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 (三)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 | |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 | 事候选人名单,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 | 事候选人名单,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 | | 名人同意,并公布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 | 名人同意,并公布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 | | 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 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 | 人情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 人情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 | ...
海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守则(2023年10月)
2023-10-19 10:0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守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明确办事程序,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和勤勉义务: (一)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 的财产; (二)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 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 开立账户存储; (四) 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 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 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 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一节 股份变动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持有本公司股份 ...
海大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9 10:08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 ...
海大集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3年10月)
2023-10-19 10:0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 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的原则。公司为其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 资金等财务资助 ...
海大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9 10:0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 施。公司其他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 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 ...
海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3年10月)
2023-10-19 10:0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七条 限制转让期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明确办事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不发生 ...
海大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9 10:0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 事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 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经董事 长提议,董事会通过后可以连任。 第三章 职 责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召 集人。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两名以上;并由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