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D GROUP(0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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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 - 关于海大集团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1 11:19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本次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 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 | 3 - 6 - | | --- | --- | --- | | 一、 二、 | |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海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以及《广东海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海大集团(00231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1 11:1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440A013351 号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海大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 四 月十八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
海大集团(002311)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1 11:1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187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440A013352 号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财务报表, 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海大集团 2024 年 12 月 ...
海大集团(002311) - 关于海大集团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1 11:19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全部 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一、 | 年激励计划及本次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2021 | - | 3 - | | --- | --- | --- | --- | | 二、 | 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 - | 14 - | | 三、 | 结论意见 | - | 15 -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本着审慎性及 重要性原则对 2021 年激励计划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法律意见书 声 明 一、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 ...
海大集团(002311)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1 11:19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证券代码:00231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4 月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关于 2021 | 年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授权 6 | | 五、本次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说明 9 | | | 六、本次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说 | | | 明 9 | | |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 10 | 一、 释义 | 海大集团、本公司、公 | 指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上市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 | 指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划、本计划 | | | |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 指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 | 计划》 ...
海大集团(00231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运国)
2025-04-21 11:1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运国先生,1966 年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美国休斯顿大学访问学者, 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广东省(本科)教学名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高级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管 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 CGMA 北亚 100 领袖智库成员、IMA 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咨询分会副会长、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管理会计研究》编委、《中 国管理会计》编委。入选财政 ...
海大集团(00231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11:1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何建国先生和刘运国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 桂建芳先生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桂建芳先生、何建国先生和刘运国先生对照相关监管规定中关 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性自查报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桂建芳先生、何建国先生和刘运国先生报告期内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未发现上述人员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
海大集团(00231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1 11:1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桂建芳,1956 年生,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 家科学院院士。1982 年 1 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细胞生物学专业,获学士学位;1984 年 12 月在武汉大学遗传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同年到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工作至今;1995 年在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1991 年至 1994 年曾在美国俄亥俄医学院和加州大学圣迭戈校区进行工作访问和博士后研究; 1995 年起任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9 年至 2 ...
海大集团(00231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建国)
2025-04-21 11:1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何建国先生,1962 年生,博士学位,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990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动物学专业,获理学博士学位。1991 年到中山大学工作 至今;2000 年至 2008 年任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2008 年至 2018 年任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院长;现任中山大学教授、水产动物疫病防控与健康养殖 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东盟海水养殖技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主 任、农业农村部水产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动物学会甲壳动物学分会 副会 ...
海大集团(002311)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1 10:5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5,628,943,274.11 | 23,171,735,504.66 | | 10.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