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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 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董事会有权决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事项: 1、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经营性土地等资产,以及出售商品 ...
南山控股(0023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 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1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 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以及《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 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 ...
南山控股(0023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 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 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 ...
南山控股(00231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符合诚实信用、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商业原则并遵循一般商务条款或 更佳的条款;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
南山控股(0023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格,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融资、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 式等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 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 名。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
南山控股(002314) - 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建工作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共产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