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shan Holdings(002314)

Search documents
南山控股: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6 12:04
Group 1 - The company is established as a joint-stock limited company according to the Company Law and other relevant regulations, registered on March 1, 2005, with a unified social credit code [2] - The company was approved by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to issue 73.641 million shares of ordinary stock to the public on November 13, 2009, and was listed on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on December 3, 2009 [2][3] -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the company is RMB 2,707.782513 million [3] Group 2 - The company's business purpose is to provide high-quality, professional, and efficient logistics, industrial urban space, and financial investment services, aiming to become the most competitive industry leader and create maximum value for shareholders, employees, and society [4][5] - The company's business scope includes property leasing, property management,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logistics information consulting, investment consulting, and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s [5] Group 3 - The company's shares are issued in the form of stocks, adhering to principles of openness, fairness, and justice, with equal rights for each share of the same category [6] -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issued by the company is 2,707.782513 million, all of which are ordinary shares [8] Group 4 - The company is a permanent joint-stock limited company, and the chairman serves as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3][4]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a Communist Party organization and conducts party activi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arty Constitution [4]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1:1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6月16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 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董事会有权决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事项: 1、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 ...
南山控股(0023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1:1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 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以及《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
南山控股(002314)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6 11:1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6月16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建工作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 ...
南山控股(002314) - 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16 11:15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者"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定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星期 一)召开。根据公司委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上 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 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 ...
南山控股(002314) -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6 11:15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26楼第一会议 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舒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 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15:00。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 ...
南山控股(002314)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6 11:15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 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舒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 际现场出席董事 8 名,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以通讯会议方式参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临 时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董事会即 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可以随时通过邮件、电话或者其他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通知符合相关规定,且董事长已在会议上作出召开临时会议的说 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 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 ...
南山控股: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3:48
Summary of Key Points Core Viewpoint - Shenzhen Nanshan Holdings Group Co., Ltd. has disclosed the cumulative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matters involving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over the past twelve months, with a total amount involved of approximately 911 million yuan, which accounts for 10.30% of the company's latest audited net assets [1]. Group 1: Cumulative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Matters - The company has reported a total of 9.11 billion yuan involved in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matters, which is significant in relation to its net assets [1]. - The company is currently involved in a lawsuit regarding a loan contract dispute, with the case accepted by the Shenzhen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on April 27, 2025 [1]. - The company has completed property preservation measures related to the ongoing litigation, and the reason for temporary disclosure has been eliminated [1]. Group 2: Other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Matters - There are no undisclosed litigation or arbitration matters involving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beyond those already reported [2]. - The impact of ongoing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on the company's current and future profits remains uncertain, pending final judgments or rulings [2]. Group 3: Statistical Summary of Cases - A total of 193 cases with amounts below 10 million yuan have been recorded, contributing to a cumulative total of approximately 911.18 million yuan across all cases [3]. - The detailed statistics of the cases, including the parties involved and the nature of disputes, have been provided in an attached table [3].
南山控股(002314) -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5-06-13 12: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南横发展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 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 9.11 亿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3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 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本次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财产保全措 施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深圳证 ...
南山控股(0023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