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shan Holdings(0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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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2:0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性投融资、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 ...
南山控股: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2:0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3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 律法规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担保申请人 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 押、质押、定金、留置,担保业务种类包括: (一)公开市场融资担保、金融机构借款担保、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 融资租赁担保、债务履行担保等融资性担保; (二)含有兜底承诺的实质担保行为以及出具有担保效力的差额补足承 诺、安慰承诺等支持性函件的隐性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该控股子公司、 ...
南山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3-12-13 12:0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 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董事会有权决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事项: 1、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经营性土地等资产,以及出售商品 房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 在内。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 ...
南山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2:0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 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南山控股: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2: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 2023 年 12 月 14 日巨潮 资讯网。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 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慧斌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1 ...
南山控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稿)
2023-12-13 12:0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符合诚实信用、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商业原则并遵循一般商务条款或 更佳的条款;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 ...
南山控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13 12:07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 | |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 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 |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 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 |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 | 10%。 | 10%。 | |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 | |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 | 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 | | 有关证明材料。 |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 |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 |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
南山控股:关于控股子公司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
2023-12-08 12:11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 本次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项目仍处于申报阶段,尚需相关监管机 构审核同意。公司将及时关注政策动向,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 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公 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开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 1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 2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 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运作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 控股有限公司以天津宝湾物流园、廊坊宝湾物流园、南京空港 ...
南山控股(002314) - 2023年11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30 01:12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11 | --- | --- | --- |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类别 | 特定对象调研 □ 分析师会议 □ 媒体采访 □ 业绩说明会 □ 新闻发布会 □ 路 ...
南山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11-27 08:58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 计准则,需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 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 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时间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