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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00235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 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
富临运业(0023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2025年10月修订)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其他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四川 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出现对身份独立性构成明 显影响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 ...
富临运业(00235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 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
富临运业(002357) - 《关于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第一章 总则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 联方")占用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和杜绝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和杜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行为的发生,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具有法定义务并承担 相应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关联方垫付、承担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 ...
富临运业(0023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 本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
富临运业(00235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第一章 总则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 的信息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 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所有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 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 ...
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 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富临运业(0023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四川富 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 ...
富临运业(002357) - 《营运车辆采购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运车辆采购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营运车辆采购工作,满足经营需要,防范采购风险,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7 号—采购业务》以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条 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采购业务应当关注的风险 (一)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授权审批不规范,导致采购车辆质次价 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 (二)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导致采购车辆配置差异、资金损失、信用 受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全资公营车辆以及出租车、公交车、租赁车 的采购。 第二章 车辆采购小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成立营运车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车辆采购小组"),全面 负责车辆采购工作,由公司相关领导,生产运营部、车辆技术管理部、财务部相关人员, 所属采购企业车辆技术负责人(或以上人员)组成。成员数应为 3 人及以上奇数构成。 第五条 岗位设置原则 (四)负责对采购管理相关岗位的监督、控制和管理。 第七条 车辆技术管理部的职责 ...
富临运业(00235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 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 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 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 导致或者可能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