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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10:57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名董事赞成,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0 名董事回避。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网。 (二)审 ...
富临运业:《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8-26 10:5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如下: | 序号 | 原章程 | 修订后的章程 | | --- | --- | --- | | | | 为维护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 | | 为维护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 第一条 | | | | | 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 | | 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 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 | | 第一条 |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 企业家精神,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宪法》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和 | | | 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 公 ...
富临运业:《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总 | | 则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 份 2 | | 第一节 |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 股 | 东 6 | | 第二节 |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 | 董 事 21 | | 第二节 | | | 董事会 24 | | 第三节 | | | 独立董事 28 | | 第四节 | | | 董事会秘书 28 | | 第五节 |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0 | | 第六章 | | | 总经理及其他高 ...
富临运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担任,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 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 ...
富临运业:《子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 营,有效控制子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营运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系指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 1.公司为唯一出资人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占其股份50%以上的公司; 3.本公司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可以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可以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对其进行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4.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 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 ...
富临运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以及《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 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 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除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外,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 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行审核职 ...
富临运业:《内部问责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 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度是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 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 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下称"问责")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称被问责人 ...
富临运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 的信息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 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 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
富临运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管理办法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的除上市公司外 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 ...
富临运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0:5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 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 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 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 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