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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3-12 10:01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65亿元。本次被担 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众思壮")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预计为包括但不 限于广州吉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欧电子")、北京合众思壮时空 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时空物联")、上海易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易罗")、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天 成")、北京招通致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通致晟")、合众智造 (河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智造")、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 公 ...
合众思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12 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0 年 4 月 2 日生效,2011 年 5 月 15 日修订,2017 年 7 月修订,2022 年 12 月修订,2024 年 3 月修订)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 ...
合众思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12 10:0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召 ...
合众思壮:《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12 10:0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 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
合众思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12 10:0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
合众思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2 10:01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郑州市航空港区 兴港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 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部分高 管列席会议。因张振伟先生于近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过半数董事推选朱兴旺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 ...
合众思壮:《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12 10:0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委员选举 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 ...
合众思壮:《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12 10:0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10 年 4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6 |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 ...
合众思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2024-03-12 10:0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拟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 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我们同意将补选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金勇军: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
合众思壮:《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制定)》
2024-03-12 10:0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 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