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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拟新增与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4100万元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 2025-12-04 02:58
南方财经12月4日电,合众思壮(002383.SZ)拟新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及其下属 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4100万元。调整后,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总额由2200万元增至5500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由1765.28万元增至2565.28万元。 ...
合众思壮(002383) - 《证券投资及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3 11:33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本公司的各级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 证券投资及期货、衍生品交易行为,建立健全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期货交易是 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 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 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 ...
合众思壮(002383)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5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合众思壮(00238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
合众思壮(002383)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2022 年 12 月修订,2025 年 12 月修订)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 ...
合众思壮(0023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由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10 年 4 月 2 日生效, 2017 年 7 月修订,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七)修改公司章程;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 ...
合众思壮(0023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3 11:33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行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北京合 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 外,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 ...
合众思壮(002383)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 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 ...
合众思壮(002383)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
合众思壮(0023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0 年 4 月 2 日生效,2011 年 5 月 15 日修订,2017 年 7 月修订,2022 年 12 月修订,2024 年 3 月修订,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