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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0023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3 11:33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行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北京合 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 外,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 ...
合众思壮(0023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由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10 年 4 月 2 日生效, 2017 年 7 月修订,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七)修改公司章程;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 ...
合众思壮(002383)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 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 ...
合众思壮(002383)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
合众思壮(0023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0 年 4 月 2 日生效,2011 年 5 月 15 日修订,2017 年 7 月修订,2022 年 12 月修订,2024 年 3 月修订,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合众思壮(00238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3 年 8 月修订,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 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
合众思壮(002383)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提升评价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从而夯实公司稳健经营与持续健康 发展的管理根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评价工作,对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督促内控缺陷的整改。 (三)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二章 定义与范围 第二条 定义 (一)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内部审计机构牵头组织对 内 ...
合众思壮(002383)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委员选举 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
合众思壮(00238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1: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 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 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 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以下基本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控制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相关规定;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的 ...
合众思壮(002383)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3 11:33
(2025 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 级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对 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 股权、无形资产等在境内外开展的投资行为,主要包含: (一)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含 B0T、BT、PPP 等模式的投资)、房 地产开发、资产购置(单笔购置金额>100 万元,日常办公用品及电子设备除外)、 技术改造等投资。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二)股权投资。包括新设全资企业、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对外合资合作、 产权(股权)收购及参与对外增资扩股等投资。 (三)私募基金投资。发起或参与私募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人。 (四)无形资产投资。仅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权投资。 第三条 公司开展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引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