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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亚(002388) -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2025-01-17 16:00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388 证券简称:ST 新亚 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股东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宁波维也利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维也利战投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湘 材")、股东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维也利战投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维也利")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分 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5,106,976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1.00%;分别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0,213,952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2.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湖南湘材、维也利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
ST新亚(002388) -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1-07 16:00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 新亚 公告编号:2025-004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 2、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 名激励对象绩 效考核结果为"C",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80%。前述因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630 股不得 ...
ST新亚(00238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1 16:00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 新亚 公告编号:2025-0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决议: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新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新力达") 向易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惠州新越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惠州新越达")100%股权,转让价格为 315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惠州新力达不再持有惠州新越达股权。 《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详 ...
ST新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12:58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 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 :(0755) 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hujin.cn 网站(Website):www.shujin.cn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 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 354 号 致: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 ...
ST新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12:58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新亚 公告编号:2024-104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306A)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伟华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其余董事过半数推举董事闻明 先生主持会 ...
ST新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30 12:58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新亚 公告编号:2024-105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符合资格的 27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6.762 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419%。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限售股起始日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承诺期为 12 个月,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届满。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 年 1 月 3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ST新亚: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变更诉讼请求的公告
2024-12-25 08:57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 新亚 公告编号:2024-103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变更诉讼请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亚杉杉")为原告。 3、涉案金额:95,767,025.59 元。 4、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本此披露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子公司新亚杉杉于近期向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变更诉讼 请求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求五被告连带承担因失责造成原告所失款项 31,906,825.48 元; 2、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请求依法裁定由五被告承担。 二、本次变更诉讼请求情况 (一)本次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1、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 95,767,025.59 元。 2、判令诉讼费、保全费由五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五被告是负责案涉六氟磷酸锂二期项目的新亚杉杉的前 ...
ST新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3 11:34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新亚制 程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
ST新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1:34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新亚 公告编号:2024-096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 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 文顺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 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所涉 29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均未发生 不得解除限售的情 ...
ST新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1:34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 新亚 公告编号:2024-095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