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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5 12:25
| 证券代码:002446 |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 公告编号:2024-01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041 |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 |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可能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 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 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 ...
盛路通信(00244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
盛路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主要由人力资源部成员组成,负责提 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考核与薪酬等相关资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 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 考核标准及激励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 ...
盛路通信: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亚会审字(2024)第 01670026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24)第 01670026 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通信")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盛路通信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 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项 目 | 起始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5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资产负债表 | 7-8 | | 利润表 | ...
盛路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和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督指 导,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 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人数;在新委员就任以前,原委员仍应依照本工作细则 1 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第七条 公司审计监察 ...
盛路通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运作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会议期间发生突 发事件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公司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 ...
盛路通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17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 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兼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盛路通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2:17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亚太(集团)")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经审计,亚太(集团)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
盛路通信: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5 12:17
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670001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通 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盛路通信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