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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002484)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07 12:3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 00298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rc.mof.com.com/ 板台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 00298 号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管理层编制 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江海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鉴证报告作为江海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江海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江海股份(002484)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07 12:31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25)00297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 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 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江海股份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 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江海股份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 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江海 股份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 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江海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江海股份年度 报告 ...
江海股份(002484)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07 12:31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25)00597 号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5)00597 号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江海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海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 ...
江海股份(002484)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07 12: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海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224 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8,781,868.00 股新股的人民币 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94,562,647.0 ...
江海股份(00248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07 12:3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296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296 号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 通江海电容器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江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江海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 ...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古群)
2025-04-07 12:3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古群)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古群,女,1964 年生,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任全国频 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主任委员;任北京智 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任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顺络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潮州三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麦捷微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艾华集团股份 ...
江海股份(00248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07 12:31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斌)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斌,男,中国共产党员,1968 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会计学 博士,扬州大学商学院教授、会计专业主任。兼任青海华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企业会计咨询专家、中国 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常务理事、扬州市会计学会副会长。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 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 ...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达亮)
2025-04-07 12:3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达亮)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4 年度独立 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达亮,男,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历。陈达亮先生在中国内地和香港长期从事资本 市场服务和金融机构服务,现任职于上海维港传承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创始 人兼首席执行官。在此之前,陈先生曾先后就职于普华永道上海和香港办公 室、京东数科、同盾科技、游族集团和绅湾资本,担任高级经理、高级总监、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 ...
江海股份(00248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07 12:3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李锋先生、曹悦先生、张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锋先生、曹悦先生、张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