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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5 16:26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
捷顺科技(002609) - 关于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4-25 16:26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捷顺科技(002609)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5 16:23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374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374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 顺科技)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捷顺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 页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捷顺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 ...
捷顺科技(002609)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5 16:23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 相关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 23/30/31/32 层 二零二五年四月 | 释 义 1 | | --- | | 正 文 4 | | 一、本次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4 | | 二、本次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11 | | 三、结论意见 14 |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捷顺科技、公司 | 指 |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021年股权激励 | 指 |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计划 | | | | 2024年股权激励 | 指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 | | 计划 | |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 | | |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 | | | | ...
捷顺科技(002609)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5 16:2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375 号 | 目 录 | 页 次 | | --- | ---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1-2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4 | | 三、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 | 专项报告第 2 页 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375 号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 科技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37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捷顺科技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捷顺科技(002609)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5 16:2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四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373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mr//sro mof -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 --- | | 审计报告 | 1-6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03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iii v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373 号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 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
捷顺科技:2024年报净利润0.31亿 同比下降72.32%
Tong Hua Shun Cai Bao· 2025-04-25 16:2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of 0.0488 yuan for 2024, a decrease of 72.05% compared to 0.1746 yuan in 2023 [1] - Net profit for 2024 was 0.31 billion yuan, down 72.32% from 1.12 billion yuan in 2023 [1] - Operating revenue decreased by 4.01% to 15.79 billion yuan in 2024 from 16.45 billion yuan in 2023 [1] - The return on equity (ROE) fell to 1.30% in 2024, a decline of 72.1% from 4.66% in 2023 [1] Shareholder Structure - The top ten unrestricted shareholders hold a total of 18,207.17 million shares, accounting for 39.64% of the circulating shares, with a decrease of 255.77 million share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period [1] - Shenzhen Special Zone Jianfa Smart Transportation Investment Partnership holds 8,396.50 million shares, representing 18.28% of total share capital, unchanged from the previous period [2] - Li Ling increased her holdings by 173.19 million shares, now holding 879.53 million shares, which is 1.91% of total share capital [2] Dividend Distribution - The company announced a dividend distribution of 0.7 yuan per share (including tax) [3]
捷顺科技(002609)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16:19
经核查独立董事安鹤男、洪灿、林志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安鹤男、洪灿、林志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
捷顺科技(00260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安鹤男)
2025-04-25 16:19
本人作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2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利 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安鹤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鹤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安鹤男先生为美 国IntergraphStudio高级访问学者、深圳市高层次专业领军人才、深圳大学教授; 自2017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16日,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自2018年10月至2024 年11月,任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4 ...
捷顺科技(00260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洪灿)
2025-04-25 16:1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洪 灿)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2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利 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洪灿,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洪 灿先生先后担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 委员会高级顾问、湖南师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职,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自2019年5月1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洪灿先生拥有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