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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002609)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 负责人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 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 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1 (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 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 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 ...
捷顺科技(00260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董事长候选人、监事会主席候选人 的提名权;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系指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系 指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公司系指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含 所属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母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母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母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 风险能力。 第四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母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 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母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 母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财务管理等方 面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条 母公司总经理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包括: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全 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捷顺科技(00260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捷顺科技(002609) - 《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公司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 ...
捷顺科技(002609)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和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利益,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接受或赠予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等;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 ...
捷顺科技(002609) -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 益化。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以及规划;总经理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 与监控。 (五)年度借款总额、担保方式及年度对外担保总额; (六)债权债务重组、资产置换。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五条 重大合同签订权限和程序 (一)公司总经理有权签订标的额在5,000,000元以下的购买合同和标的额在5 0,000,000元以下的销售合同; (二)标的额超过5,000,000元的购买合同及超过50,000,000元的销售合同,公 司总经理应报告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权限审批程序,在董事长审 批权限范围内的,经公司董事长签署同意后方可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签订 1 (一)重大 ...
捷顺科技(00260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
捷顺科技(0026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管理透明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保证信息披露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信息披露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 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二章 信息披露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 ...
捷顺科技(002609) -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要报 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证券投资部 负 ...
捷顺科技(0026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2: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 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