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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 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 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四)诚实守 ...
利君股份(002651)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 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事件信息。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舆情信息的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商业信誉 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 或正常经营活动,使 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 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应对 ...
利君股份(002651)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 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第三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负责公司具体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的任免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 总监提名,报公司批准。 第五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人员原则上由公司统一招聘、安排、考核。 1、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组织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保 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及时披露,并对披露的财务数据负责。 4、依法计算交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5、组织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和各项费用,参与公司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为公 司决策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负责公司 ...
利君股份(0026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董事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 制和披露的监督作用,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并形成审计报告,审计委 员会应对年度审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依据本规程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表决决议的同时,应向董事会提交下年度续聘或改 聘会计事务所的决议。 第十一 ...
利君股份(00265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 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 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公司进行委托理财, 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委托理财产品必须承诺保本或提供担保。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在规 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预期收益率原则上必须高于同期银 行存款利率。 第四条 委托理财资金的来源应是公 ...
利君股份(0026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公司资 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以 下简称"各种资产")等对外进行的、以取得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对外收购兼并、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股票及期货投资在内的风险投资以及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有关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确保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四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 ...
利君股份(0026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 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 ...
利君股份(00265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其他主管部 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公司有关部门应给予充分重视, 及时落实或整改,并将落实和整改情况书面报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或相关部门负 责人应向独立董事做专项汇报。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加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年报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和保密情况进 ...
利君股份(002651)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 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矿业 权投资、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 合作社、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 投资行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得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
利君股份(00265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09: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对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单位因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或单位。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