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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08: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康华表审(2024)A281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四月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审 计 报 告 康华表审(2024)A281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扬子新材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扬子新 ...
扬子新材: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3 08:5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为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等,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前述授信额度在授信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 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
扬子新材:对外捐赠制度
2024-04-23 08:54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众形象,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 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公 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御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 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 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为名从事营利活 动。 第四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 ...
扬子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08:5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张令元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经营管理各重要层面 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有效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 ...
扬子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武长海
2024-04-23 08: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武长海 本人作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扬子新材") 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武长海,1972年10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国际仲裁与 调解研究中心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校科研系统学术委员会委员。 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国 ...
扬子新材: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3 08:54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 项 说 明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康华专审 B(2024)A35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附送: 康华专审 B(2024)A35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扬子新材")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康华表审(2024) A28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3 号),扬子新材编制 了后附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 ...
扬子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3 08: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的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 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 ...
扬子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3 08:5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末的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过资产减值测试, 2023 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0,798,490.30 元,资产减值损失 237,965.12 元。具体明细如下: | 类别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元)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7,939,506.85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858,983.45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准备 | ...
扬子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3 08:5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 | --- |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 |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 | | 划; | 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 ...
扬子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08: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 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