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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00265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4 12: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投资行为。具体包括:经营性投 资;股权投资(含新设企业、增资扩股、资产置换、债转股等股权投 资行为);委托贷款;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 资行为);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含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第三条 通过专业理财机构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运作和管理的, 适用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通过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的投资 活动,适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 适用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四条 公司投资行为 ...
海思科(002653) - 筹资管理制度
2025-04-24 12: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融资业务行为,控制筹资风 险,降低筹资成本,防止筹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一切筹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行为包括: 1.发行股票、债券。 2.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 度内的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汇票贴现;委托贷款;开具信用证; 开具保函等业务。 3.其他资金融通行为,如融资租赁。 第四条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筹资活动的下列风险: 1.筹资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 信誉损失。 2.筹资活动未按公司审批流程批准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 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第五条 筹资责任机构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权融资以及公开发行债券相关事务。财 务部门负责除公开发行债券以外的债务融资相关事务。 第六条 筹资责任机构拟订的筹资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明确筹资规模、筹资用途、筹资结构、筹资方式和筹 ...
海思科(00265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4 12:06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 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包括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的,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举时,由董事 会重新选举主任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 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 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议事规则细则的规定,履行 ...
海思科(0026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4-24 12: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 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规定,不履 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按本制度规定追究其 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知情人以 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 ...
海思科(002653)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4-24 12: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 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持有其 50% 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其他权益 性投资形成关联关系、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 同公司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 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
海思科(002653)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4-24 12: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子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的职责和程序,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子公 司总经理为重大事项报告的负责人,负责与公司的联络,在发生重大 事项前,应先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通报,并经公司同意后才能实施。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收信息的联络人。子公司总经理负 有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其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子公司的总经 理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第一时间负 责上报工作。子公司在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其报告义务范围内的情形时,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书面报告(包括电子邮件、 传真等)。 第四条 子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 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信息上报制度,以保证其能及时的了解和掌 握有关信息。 第五条 子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的 信息的人 ...
海思科(0026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4 12: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制度规定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 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 1 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 ...
海思科(002653)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4 12: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节 通知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产城一体示范园区A-04-04;邮 政编码:856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 ...
海思科(00265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4-24 12: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申报、股份登记与持有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董事会 秘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 女、兄弟姐妹等)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 1 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 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第一章 总则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二 个交易日内; 第一条 为加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的秩序,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海思科(002653) -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2025-04-24 12:06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海思 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 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及公 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 或其他权益性投资形成关联关系、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和无法人资格的分 公司,以及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组织机 构与人员管理、确立经营目标、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报告等方面重要 控制节点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