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cheng Biochem(00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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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拟分拆子公司蓝纳成赴港上市,规模不超25%
Sou Hu Cai Jing· 2025-08-28 14:59
Core Viewpoint - Dongcheng Pharmaceutical plans to spin off its subsidiary, Yantai Lannacheng Biotechnology Co., Ltd., for a listing on the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 [1] Summary by Relevant Sections - **Spin-off Details** - The supervisory board of Dongcheng Pharmaceutical has approved the proposal for the spin-off of Yantai Lannacheng Biotechnology [1] - The initial scale of the offering will not exceed 25%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after the issuance [1] - An overall coordinator is granted an over-allotment option of up to 15% of the initial H-share offering size [1] - The spin-off listing plan is subject to approval by the company's shareholders' meeting [1]
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东 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负责。 第 ...
东诚药业(002675)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 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董 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董事按应选人数由得票数较多者依 次当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制备适合实行累 ...
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条 为明确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 ...
东诚药业(002675)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08-28 14: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同)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
东诚药业(002675) - 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14:48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 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 计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烟台 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年报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 负有保密义务,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和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四条 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 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 方式。公司如需向银行、税务、工商、统计等外部使用人提供年度统计报表的,其 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 使用人提供的年度统计报 ...
东诚药业(002675)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 ...
东诚药业(00267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了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 术语 (一)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应 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 观、公正的经济监督和评价、咨询活动,旨在为公司增加价值并改善其运营。 (二)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
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烟 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 ...
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 责。 二、人员组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研究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