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Meida(0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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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O二五年八月 | 附 | | --- | | 则 43 | | 第十三章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 江美大实业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345204358。 第三条 公司于2012年4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公司社会公众股于2012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Meida Industri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05. ...
浙江美大(002677)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 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 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 和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 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根据本制 度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 ...
浙江美大(00267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 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加强对公司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 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 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保 证工作质量;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进公司及投资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提 高经济效益,实现组织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合 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制度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与人 ...
浙江美大(002677) - 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3
为加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 保证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 的主体借入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等资金支出;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 应收款项、存货。管理重点为:采购资金管理、应收预付管理、其他往来管理。 第二条 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发行企业债券、银行贷款、引进投资、票据贴 现、销售回笼等方式筹集项目开发、拓展生产和经营所需的资金,并按规定的权限 分别向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履行审批 ...
浙江美大(002677) - 董事、高管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28 13: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其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 ...
浙江美大(002677) - 公司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保障生产经营的顺 利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预算是指公司结合整体目标及资源调配能力,经过合理 预测、综合计算和全面平衡,对当年或超过一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事项进行相 关额度、经费的计划和安排的过程,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预算 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及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第四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二章 预算管理的组织 第五条 股东会负责审批公司年度预算方案。 第 1 页 共 4 页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公司内部各个参差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三)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 (四)保证公司预算的全面完成。 (一)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二)目标控制,分级实施; (三)权责明确,严格管理; (四)注重效益,防范风险。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预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公司预算管理决策机构为董事会。在预算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决定公司预算 ...
浙江美大(0026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 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证监会颁行的有关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 ...
浙江美大(002677)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规划公司发展,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 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委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根据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 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 ...
浙江美大(00267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 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被本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关注下列涉及对子公司管理的风险: (一)子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组织架构不健全、人员选任不恰当,可能 导致决策失误、串通舞弊、效率低下等。 (二)子公司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从事相关交易或事项,可能给企业 造成投资失败、法律诉讼和资产损失。 (三)关联方之间违反公司关联交易规定,可能因关联交易不公允、信息 披露不真实,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 第四条 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子公司的组织设置应当规范高效、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子公司业务权限应当合理授权,重大业务应当经公司相关程序严格 审批。 第二章 对子公司的组织及人员控制 第五条 公司依法制定或参与建立子公司的治理架构,确定子公司章程的 主要条款,选任代表公司利益的董事、经理及 ...
浙江美大(002677)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3
第二章 决策范围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 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决策科 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 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确需进行投资的,需事先按 照公司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五条 列入本投资管理制度决策范围的交易事项包括: 第 1 页 共 6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