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IAN JINSEN(00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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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12-29 11:01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3-07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 ...
福建金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2023-12-29 11:0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年【】月【】日经 【】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修正草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 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福建 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 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 ...
福建金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正草案)
2023-12-29 11:0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 事项回避表决;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年【】月【】日经 【】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修正草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 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公司参股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交易标的乘以公司 ...
福建金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29 10:5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及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福建金 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治理制度赋予的职责与权利,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事项,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 ...
福建金森: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2023-12-29 10:5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年【】月【】 日经【】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修正草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并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福建金 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范围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决策的充分权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公平对待所有 ...
福建金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草案)
2023-12-29 10:5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年【】月【】日经【】 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修正草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 ...
福建金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9 10:5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提案获得 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且该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 会委员过半数推选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 1 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审计 监督部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 ...
福建金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9 10:58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其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委员过半数推选产生。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 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关于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提案获 ...
福建金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9 10:5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委员会成员 的提名方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
福建金森: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
2023-12-29 10:58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3-07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对《公 司章程》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审议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企业 公示信息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 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修改的内容以加粗字体显示):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