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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2024-03-20 13:08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持股 5%的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 关 于公司持股 5%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2)。股东济南汇 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420,8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0.50%,若减持期间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 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06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1、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本次减持计划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 述规定的情形。 2 ...
木林森:关于启用新的公司官网的公告
2024-03-11 08:02
关于启用新的公司官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便于投资者、 客户及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信息,公司已启用新版官方网站。公司新版 官网网址为 http://www.mls-co.cn。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0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变更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正式启用,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
木林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济南汇盛)
2024-02-26 11:1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木林森 股票代码:0027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29 号祥泰广场 1 号楼 2904(4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29 号祥泰广场 1 号楼 2904(40)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 ...
木林森:关于持股5%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26 11:0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的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权益变动后,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股份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汇盛"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济南汇盛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00股,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本 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汇盛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04 | 股东 ...
木林森: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07 07:56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0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 | 本次质押前 | 本次质押后 | 占其所 | 占公司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股份数 | 质押股份数 | 持股份 | 总股本 | 已质押股份 | 占已质 | 未质押股份 | 占未质 | | | | | 量(股) | 量(股) | 比例 | 比例 | 限售数量 | 押股份 | 限售数量 | 押股份 | | | | | | | | | (股) | 比例 | (股) | 比例 | | 孙清焕 | 551,751,293 | 37.18% | 159,200,000 | 163,200,000 | 29.58% | 11.00% | 159,200,000 | 97.55% | 254,613,470 ...
木林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11 10:53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章程》规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 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 ...
木林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1 10:53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0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木林森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中小股 ...
木林森:关于公司持股5%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3-12-28 09:21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3-06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 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2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0%,若减持期间有回购、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木林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汇 盛") 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济南汇盛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
木林森: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3-12-28 08: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木林森")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及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本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 定向减资方式以 52,000 万元的减资对价退出持有的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光电")25.8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减资"),江苏蔚 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与淮安市清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投资")不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有淮安澳洋顺昌股权,淮安澳洋顺昌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35,152 万元减少为人 民币 100,272 万元。详细内容请见 2023 年 10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减资退出 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9) ...
木林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5 10:56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