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SH(002798)
Search documents
帝欧水华(0027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董 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通过深交所组织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过经济、管理、证券等相关工作;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 ...
帝欧水华(0027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2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董事会办 公室具体事宜。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 委员会中应有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并担任召集人。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可以对以下事项行使 ...
帝欧水华(00279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2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1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 ...
帝欧水华(00279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2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的管理,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 2、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3、公正、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4、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 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5、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 ...
帝欧水华(0027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2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 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
帝欧水华(0027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2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会议期限;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完善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角 度进行思考判断,并形成讨论意见。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在保证全体参会独 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 ...
帝欧水华(0027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2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帝欧水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 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帝欧水华(00279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2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1 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 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一条 为规范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
帝欧水华(002798)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2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及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国 ...
帝欧水华(00279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1:32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帝欧水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有实际控制的参股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独 立评价活动,以促进公司治理和改善经营管理,提升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目标。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工作中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 的干涉;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 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