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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前三季度净利润2.13亿元 同比下降48.29%
人民财讯10月29日电,麦格米特(002851)10月29日发布2025年三季报,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1.18亿 元,同比增长11.93%;净利润3902.99万元,同比下降59.58%。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7.91亿元,同 比增长15.05%;净利润2.13亿元,同比下降48.29%;基本每股收益0.3911元。 转自:证券时报 ...
麦格米特前三季度营收67.91亿元同比增15.05%,归母净利润2.13亿元同比降48.29%,毛利率下降3.83个百分点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9 13:02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6.791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5.05%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213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48.29% [1]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stood at 0.39 yuan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gross margi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was 21.83%, down 3.83 percentage points year-on-year [2] - The net margin was 3.54%, a decline of 3.61 percentage points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2] - In Q3 2025, the gross margin was 21.31%,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3.84 percentage points, but a slight quarter-on-quarter increase of 0.11 percentage points [2] - The net margin for Q3 was 2.51%, down 2.87 percentage points year-on-year and down 0.55 percentage points quarter-on-quarter [2] Expense Analysis - Total operating expenses for Q3 amounted to 1.295 billion yuan, an increase of 122 million yuan year-on-year [2] - The expense ratio was 19.07%, a decrease of 0.80 percentage points from the previous year [2] - Sales expenses increased by 3.93%, management expenses rose by 28.87%, and R&D expenses grew by 12.62%, while financial expenses decreased by 52.23% year-on-year [2]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As of the end of Q3 2025,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holders was 85,100, an increase of 13,600 or 19.04%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half [2] - The average market value per shareholder increased from 382,800 yuan at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half to 498,600 yuan, a growth of 30.25% [2] Company Overview - Shenzhen Megmeet Electric Co., Ltd. is located in Nanshan District,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was established on July 29, 2003 [3] - The company was listed on March 6, 2017, and its main business includes the R&D,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smart home appliance control products, industrial power supplies, and industrial automation products [3] -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includes smart home appliance control products (45.92%), power products (24.77%), new energy and rail transit components (10.87%), industrial automation (8.32%), smart equipment (5.09%), precision connections (4.37%), and others (0.66%) [3]
麦格米特(0028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 | | | 第一章 总则………………………………………………………………………………………………………………………-1- | | --- | |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 | |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及决策程序 - 3 - | | 第四章 日常关联交易 . | | 第五章 附则 |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同时,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
麦格米特(00285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2: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职期间内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 ...
麦格米特(002851) -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内部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和《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财务收支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 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审查、评价和咨询,对公司决策、决议、决定的 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和意见,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制度的审计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 ...
麦格米特(00285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 | |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 |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 3 - | |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 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 第六章 发行股份涉及收购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 13 - | | 第七章 附则 - 14 - |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 ...
麦格米特(0028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 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 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 ...
麦格米特(0028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参股公司负 责人; (三)公司派驻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报告义 务人"包括: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 ...
麦格米特(00285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 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 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 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利用职权为家属及亲友经商办 企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人的利益及社 会经济秩序,为规范上述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麦格米特(002851) -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特定对象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 流和沟通,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 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 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