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an Energy(0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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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2-10 08:25
鉴于在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内,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客观原因离职等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5.0808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 销。注销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6人调整为71人,首次 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16.8690万份调整为871.7882万份。 鉴于在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5739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注销后,2019年股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人调整为27人,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260.7629万份调整为244.1890万份。 经核查,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和涉及的激励对 象名单、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 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 ...
佛燃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0 08:25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佛燃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08:2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9 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 9 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佛燃能源: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2-10 08:25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71人,拟行权数量为871.7882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8%,行权价 格为5.52元/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27人,拟行权数量为244.189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行权价格为5.84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 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佛燃能源: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2-10 08:2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交易金额: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193,433 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 不超过 410,000 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 410,000 万元人民币, 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 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套期保值场内/外交易;其中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主体开展场外 交易将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交易对手,开展部分结构简单、风险可控 的场外交易,以实现套期保值目的。操作主体将选择国际信用评级(标普评级、 穆迪评级、惠誉评级)应达到投资级及以上的交易对手进入交易对手白名单,并 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跟踪评估,动态维护白名单,实现对交易 对手信用风险的管理。 4.交易期限:持仓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 ...
佛燃能源: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12-10 08:25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 2805-9088 传真:(86-20) 2805-909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 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燃能源") 的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就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 销")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 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 ...
佛燃能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12-10 08:2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一)2023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燃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佛燃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 ...
佛燃能源: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0 08:25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致: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燃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燃能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 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 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问题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
佛燃能源: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2-10 08:25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 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与关联方 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 公司、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佛山市文旅有限公司、港华国际能源 贸易有限公司、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港华天然气(广州)有限公司、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立胜综合能源服 务有限公司、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清远 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 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卓通 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159,653.00万元, 2024年4月至2024 ...
佛燃能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2-10 08:25
一、开展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随着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业务规模持续增 长,未来会有货币结汇及购汇的需求,存在一定的汇率敞口风险。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公司在开展国际业务 和外币贷款过程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交易金额:在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 65,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折合人民币约474,22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 内拟投入的最高授信占用规模最高不超过23,711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 点不超过23,711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 元等为标的的币种;交易对手主要为境内/境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4.交易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