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an Energy(0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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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 -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1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加强公司与媒 体、投资者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 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规范运作,树立 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佛燃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范畴,有利于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及个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及个人; (三)新闻媒体及新闻从业人员; (四)公司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 基本目的 第三条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的基本目 的: (一)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属投资者关系 ...
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08: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 务规则和《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 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第四条 ...
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08:1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公司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 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的 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并将之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确保公司能够对 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向董事会报告,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风险管 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委员任期届满 ...
佛燃能源(0029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1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 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 ...
佛燃能源(0029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1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 务规则以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 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 规定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信息。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 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 ...
佛燃能源(00291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1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 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 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绩预告或业 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 大差异、年报信息披露存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 — 1 — 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 对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 响,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
佛燃能源(00291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16
— 1 —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 士。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1)具有注册 会计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 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08:1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优化董事会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 程序、候选人名单等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 — 1 — 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
佛燃能源(002911) -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08:1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 实公司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 工作(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 告(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环境、社会及 公司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以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致力 于推动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发展。ESG 委员会负责设定公司 ESG 发展目标、识别 ESG 相关机遇与风险、监督 ESG 执行等工作,发挥 ESG 理念在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
佛燃能源(00291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08:16
第一条 为规范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 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 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