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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振朝)
2024-04-23 13:41
声明人 金振朝 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
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向怀坤)
2024-04-23 13:41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向怀坤 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
锐明技术: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4-23 13:4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行权的 4.50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6 1、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锐明技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3:4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 况,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历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及决议如下: |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 --- ...
锐明技术: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3 13:4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 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0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2022 年度北京大华国际 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 ...
锐明技术(00297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3 13:4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 --- | --- |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 -311,678.27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损益 | |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 ...
锐明技术: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4-23 12:49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 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由深圳市锐明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本公司"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 ...
锐明技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23 12:49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风险提示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 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 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 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 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公司后 ...
锐明技术: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2024-04-23 12:4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推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工会委员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获得通过。关联董 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 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 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 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认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 2024 年 ...
锐明技术: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3 12:49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释 义 1 | | | --- | --- | --- | | 第二章 | 声 明 3 |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4 | | | 第四章 |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5 | | | 一、 | 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 5 | | | 二、 | 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5 | | | 三、 |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 | 四、 |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7 | | | 五、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9 | | | 六、 |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 10 | | 七、 | 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 | 15 | | 第五章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6 | | 一、 | 对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16 | | 二、 | 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定价方式的核查意见 | 19 | | 三、 | 对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 20 | | 四、 | 对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的意见 | 21 | | 五、 | 对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核查意见 | 22 | | 六、 |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