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eamax(002970)

Search documents
锐明技术: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05-15 11:0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 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 /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 ...
锐明技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05-14 12:33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 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方案主要条款与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告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内容一致。 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 用和影响的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子公 ...
锐明技术: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5-14 12:33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 ...
锐明技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4 12:33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B1 栋 16 楼报告厅。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赵志坚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
锐明技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4 12:33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 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 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
锐明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14 12:33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 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 下: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明技术")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
锐明技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4 11:11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 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 ...
锐明技术: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14 11:11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批次期权简称:锐明 JLC4;期权代码:037348;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 40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5.75 万份,行权价格为 21.05 元/份;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止;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商用车联网出海领军,长期拐点有望迎来
Tianfeng Securities· 2024-05-13 01:30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 "Buy" rating for the company, with a target price indicating an expected return of over 20% within the next six months [16][26].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has made significant advancements in its R&D system, global marketing network, and supply chain, laying a solid foundation for future high-quality growth [5][13]. - The company is expected to benefit from the implementation of EU standards for commercial vehicles starting July 2024, which may open long-term growth opportunities [6][14]. - The overseas business is projected to enhance profitability, with revenue forecasts adjusted to 21.22 billion, 26.23 billion, and 32.22 billion yuan for 2024, 2025, and 2026 respectively [1]. Financial Summary - Revenue for 2023 is projected at 1,699.25 million yuan, with a growth rate of 22.80% compared to 2022 [7]. - The gross profit margin for overseas business reached 57.36% in 2023,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e domestic margin of 27.34%, contributing to an overall gross margin of 42.95% [6]. - The company aims to improve its net profit margin towards 15%, supported by a reduction in R&D expenses and enhanced operational efficiency [6][18]. R&D and Market Expansion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a three-tier R&D structure with over 80% platform reuse, which is expected to facilitate better handling of fragmented development scenarios [1]. - The company has expanded its overseas presence, establishing 8 subsidiaries and 8 offices by 2023, covering over 100 countries [1][5]. - The company is actively exploring new markets in Latin America and the Middle East, with a focus on developing products for specialized sectors such as law enforcement [14].
锐明技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08 08:28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圳市 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