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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股份: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6-03 10:15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目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1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股 份 2 | | | 第一节 2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5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 第一节 6 | 股东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 第五章 董事会 21 | | | 第一节 21 | 董事 | | 第二节 24 | 独立董事 | | 第三节 董事会 25 | | |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30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 第七章 监事会 34 | | | 第一节 34 | 监事 | | 第二节 监事会 35 | | | 第八章 党委 37 |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 第一节 财务会 ...
天禾股份: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06-03 10:15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要求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天禾股份: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6-03 10:13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的人选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 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制度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 ...
天禾股份: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6-03 10:13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 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天禾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03 10:13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
天禾股份: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03 10:13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 ...
天禾股份: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6-03 10:13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公司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 ...
天禾股份: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4-06-03 10:13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 现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运 ...
天禾股份: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6-03 10:13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
天禾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6-03 10:13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 第十一条 本 章 程 自生效之日 | | | 起······ | 起······ | | 2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 | | | 本,并应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 | 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照《公 | | | 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 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 | | | 办理。 | 定的程序办理。 | | 3 | 第二十六条 ······可以依照本章 | 第二十六条 ······可以依照本章程 | | |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 的规定,经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