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hui Xinbo Aluminum (0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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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05 11:41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8月5日晚间,鑫铂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
鑫铂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05 11:41
证券日报网讯 8月5日晚间,鑫铂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鑫铂股份:8月21日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05 11:10
证券日报网讯8月5日晚间,鑫铂股份(003038)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鑫铂股份(0030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5 08:0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 本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 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五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
鑫铂股份(00303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 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 | 第三章 股 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第二节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1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0 | |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1 | | 第一节 通知 41 | | ...
鑫铂股份(003038) -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 第四条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下列基本任职 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 ...
鑫铂股份(0030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 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 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证券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股权投资。 (三)委托理财。 (四)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 ...
鑫铂股份(00303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 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聘用与组成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 ...
鑫铂股份(003038)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稳定 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安徽 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经营决策: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 易耗品,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三条 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按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交易 事项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行为,均分别按照公司关联 ...
鑫铂股份(003038)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依据商品交易所有关期货交易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 场所,利用期货及其衍生品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 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该类业务。 第四条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管理原则: (一)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对公司未来支付的购买原材料的价格影 响及间接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公司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使用期货 及其衍生品工具对原材料价格进行锁定,等合约或合同到期时交割或提前平仓的 形式,以达到采购原材料价格成本与销售产品原材料基准价格之间的合理匹配, 以保障公司销售产品加工费合理稳定的管理目标。 (二)公司从事套期保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