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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7 03:54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 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第十四条 经依法 ...
鑫铂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处理监事会日常事 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 ...
鑫铂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 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 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证券投资或者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 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股权投资。 (三)委托理财。 (四)其他对外投资。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视同公司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 ...
鑫铂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管理部门、子公司及负责人。 (三)其他知晓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相 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 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 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收购 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如有);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场 1 第一条 ...
鑫铂股份: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 第四条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下列基本任职 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 ...
鑫铂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鑫铂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
鑫铂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3-27 03:52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成向 ...
鑫铂股份: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7 03:52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1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2024-03-22 03:46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 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鑫铂光伏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 分行申请开具国内信用证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提供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为确保上述协议的履行,公司为鑫铂光伏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 本金限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近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
鑫铂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3-21 09:13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 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 得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