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RADA(3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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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29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7 名,实际参会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保 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中国同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薛安克、吴晖、来小康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 ...
南都电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3 12:3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 ...
南都电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12:32
浙 江 南 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公司)关于募集 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南都电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 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 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
南都电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增加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 646.14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43,441.65 万元,应结余金额为-68.61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59 万元。差异额 74.20 万元系未通 过募资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律师费 74.20 万元(实际公司已通过普通银行 账户支付)。 第 3 页 共 9 页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 ...
南都电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2: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南 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都电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43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 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245,000.00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2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3,27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 ...
南都电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3 12:3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4SYAA2B0119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公司) 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南都电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南都电源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 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
南都电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12:32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 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5元(含税),以公司本次董 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872,742,20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935,600股后的 869,806,60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56,537,429.59元。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 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 ...
南都电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12:32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是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 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 ...
南都电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12:3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 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薛 安克先生、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
南都电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来小康)
2024-04-23 12:3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勤勉、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参加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来小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历,教 授级高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资深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会士。1984 年至 今,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工作,曾任电工所所长、新能源与储能运行控制国家 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十三五"能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专题研究专家,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