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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3002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4:49
为规范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 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
联建光电(300269)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4: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 ...
联建光电(30026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4:49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四)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五)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六)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近 ...
联建光电(30026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4: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 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部分用语的含义: (一)"母公司":指公司,即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指公司依据我国境内法律法规和境外有关法律,独资或与 他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制度依照持股比例及控制 与否将其划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企业,见下文所述。 (三)"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四)"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1、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50%但低于 100%,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 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2、相对控 ...
联建光电(30026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1 14: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 | 第七章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 | 第九章 | 通知 32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 ...
联建光电(30026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4: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深 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 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或者未正 ...
联建光电(300269)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4: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会计政策变更 第七条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分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和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由财务部拟定变更申请报告。 第八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 政策的,有关申请报告至少应对以下事项作出说明: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指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 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
联建光电(300269)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4: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 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 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就公司治理和发展方向存在重大争议,或 出现明显分歧;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遭遇突 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3、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重大争议或诉讼; ...
联建光电(300269) - 联建光电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4: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为维护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 性和严肃性,杜绝违法行为,以保障公司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 第一条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分为:公司公章、董事会章、公司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各部 门因工作需要而刻制的其他业务用章。 第二条 刻制与启用 公司印章的刻制根据工作需要,需刻制的部门应填写《印章制发申请》,经 公司领导批准,由公司指定专人前往指定单位进行刻制,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 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刻制好的印章,必须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预留印章存档备案后方可领取启用, 各部门领取印章时,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台帐》。 第三条 印章保管、交接、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公司公章、董事会章、合同章、财务章 及法人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管理;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其它业务章,由部门负责人 根据业务特点,指定人员保管,并制定相关规定, ...
联建光电(30026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4: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 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下简称"审计部")。审计部在 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业务受主管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并按主管审计机关的规定 和要求,定期报送统计报表和重大审计报告。 第六条 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根据需要,可以配合政 府审计机关和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第七条 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可行使以下职权: (一) 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报送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 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