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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30032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1:35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 ...
旋极信息(3003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1:35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 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 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履行公司章程和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职责。证券部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在 董事会秘书的 ...
旋极信息(30032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1:35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旋极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提名委员会下设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 ...
旋极信息(300324)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5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 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 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六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 1 -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放金额;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旋极信息(30032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5 11:35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视同上市公司发 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1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行使表决;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予以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
旋极信息(3003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1:35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 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 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
旋极信息(30032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1:35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六条 ...
旋极信息(30032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5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自公司股票 发行上市后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 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应公开披露的信 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 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 第四条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旋极信息(30032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1: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
旋极信息(300324) - 董监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5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 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