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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300340)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 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平披露是指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 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 ...
科恒股份(300340)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一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份 3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7 | | 第七章 | 党建工作 39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1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45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6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50 | | 第十二章 | 附则 50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门市 ...
科恒股份(300340)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 发事件和保障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 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遭 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5、决策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第 1 页 共 8 页 江门市科 ...
科恒股份(300340)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2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投诉 处理工作,及时、高效、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事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 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或服 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本制 度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三条 公司受理投资者投诉的渠道主要包括: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 来访,以及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转办等,投资者可以选择任何一 种渠道向公司投诉并得到有效处理和反馈。 如投资者不满意 ...
科恒股份(30034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逐级上报至 公司董事长,同时报送董事会秘书的机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公司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4、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持有公 ...
科恒股份(30034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江门市科恒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 理,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予以办理。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 人。 (一)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公司因与某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而形成 前款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 ...
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 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总裁)、副经理 ...
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第一条 为适应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门市 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公司董 ...
科恒股份(300340)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 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六)应予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股 ...
科恒股份(30034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1:3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经理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