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xin Medtec(3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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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30045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 (三)量力而行,风险可控。担保人提供担保责任额要与自身的经营规模、 盈利能力等财务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 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进行对外担保的,需事先经公 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 担保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担保人应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向被担保人提供 担保。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对所提供的 ...
三鑫医疗(3004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 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 ...
三鑫医疗(30045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 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将闲置资金委托银行、信 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 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
三鑫医疗(30045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 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公司的董事 ...
三鑫医疗(3004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4 | | 第三章 | 应当披露的信息及披露标准 9 | | 第一节 |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9 | | 第二节 | 定期报告 10 | | 第三节 | 临时报告 15 | | 第四节 | 应披露的交易 19 | | 第五节 | 应披露的其他重大事件 23 | | 第六节 | 涉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信息披露 28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工作的职责与管理制度 28 | | 第一节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职责 28 | | 第二节 | 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 29 | | |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9 | | 第三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 30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的程序 31 | | 第六章 | 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及保密责任 34 | | 第七章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35 | | 第八章 | 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媒体 36 | ...
三鑫医疗(300453) -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 ...
三鑫医疗(300453)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员工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公司或以子公司的名义自愿无 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 业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
三鑫医疗(3004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2025 年 8 月)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 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三鑫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 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 ...
三鑫医疗(300453) -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商誉账面价值再确认 第六条 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在充分考虑能够受益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 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基础上,自购买日起按照一贯、合理的方法将其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后续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并据此进行减值测试。 (一)资产组的认定 公司在认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1、应充分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监控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 决策方式,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2、收购的子公司包含不止一个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事先明确其中与形成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不应包括与商誉无关的不应纳入资产组的单独资产及负债。 第一条 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4 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 ...
三鑫医疗(3004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 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八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 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