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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方精创的监管函
2024-09-13 09:5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49 号 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 日,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方精创)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你公 司原持有四方精创 27,742,500 股,占四方精创总股本的 27.74%。自 2015 年以来,因被动稀释、主动减持等原因, 你公司持有四方精创股份比例自 27.74%降至 22.43%,变动 比例 5.3%。你公司未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时按照《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0 条的规定。请你 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 题的再次发生。 1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 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9 月 13 日 2 ...
四方精创:关于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9-13 09:47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二、相关说明 1、益群控股向公司说明,此次超比例减持主要系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法律法 规中权益变动相关条款理解不深刻,虽主动减持比例未达 5%,但忽视了上市公 司总股本变化带来的被动稀释影响。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益群控股承诺将购回超比例减持的 1,660,314 股股份,同时按《证券法》 规定,在购回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将购回股票产生的收益 上缴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益群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群控股")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174 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四方精创(300468)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8 10:45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034 2024 年 8 月 1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志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郭敏玲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 --- | --- | |-------|-------------------------------| | | | | |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
四方精创: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8 10:45
| 编制单位: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4年初占用资 | 2024年半年度占用累 | 2024年半年度占用 | 2024年半年度偿 | 2024年半年度占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金余额 | 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资金的利息(如有) | 还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四方精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8-28 10:45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
四方精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08)
2024-08-28 10:4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四方精创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 ...
四方精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08)
2024-08-28 10:43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尚未 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 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会、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 ...
四方精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4-08-28 10:4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在全面了解 和审核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 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周志群 陈荣发 何 敏 顾嘉勇 张 力 刘 童 _________________ 朱天伟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监事签字: 黄开炳 邓玉桂 赵海洋 ...
四方精创: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8 10:43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精创")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2 号)同意,公司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725,388 股,发行价格为 19.3 ...
四方精创: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31 10:07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3,064.9275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现金人民币 31,838,956.5 元, 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人民币 (含税)。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后至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