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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30046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08)
2025-08-28 13:0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的资金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 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 ...
四方精创(3004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3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四方精创(3004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3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 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公司法》《担保法》《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门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 1 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第三章 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相关部门应参照本管理制 ...
四方精创(3004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 外,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 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公司收到辞职报告后应及时对外披露 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
四方精创(3004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28 13:0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 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 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议事及 ...
四方精创(300468) - 内部控制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 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四方精创资讯 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 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 控股分子公司的各个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 ...
四方精创(30046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 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 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 子公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协议;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三条 ...
四方精创(30046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 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 ...
四方精创(3004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8 13:0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 照本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 ...
四方精创(300468) - 公司章程(2025.08)
2025-08-28 13:03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