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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大信关于吉大通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14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0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141 号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 ...
吉大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2: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 ...
吉大通信(30059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0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 | --- | --- | --- | |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元) | | 0.00 |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 0.00 |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 0.0116 | (二) 非经常性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 1 名,可以根据公司情况设副董事长。 第四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证券部设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保管董事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2:37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33,696.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14,772.8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718,923.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025,392.20元,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45,037.76元。 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9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下列事项: (一) 股权投资(含设立控股或参股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 以及收购资产经营项目等经营性投资); (二) 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及以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三) 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成员企业")的对外投资行 为。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 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1 (一) 符合国家产业政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2:37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4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备查文件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58,238.6 ...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英慧
2024-04-25 12:3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英慧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股东大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
吉大通信:海通证券关于吉大通信使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2:3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5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33,696.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14,772.8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718,923.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
吉大通信:海通证券关于吉大通信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5 12:37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吉大通信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节高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研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韩节高、陈艺伟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2024 年 4 月 18 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各项规章制度;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 | | 股东大会文件。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