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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科技(300600) -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2025-08-24 07: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六条 岗位聘任管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书》,予以 聘任。《岗位聘用协议书》应明确任期期限、岗位职责、权 利义务、业绩目标、薪酬待遇、退出规定、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七条 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经营业绩目标责 任书分年度和任期,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确定每位经 理层成员的考核内容和指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 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责任书一经签订, 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在聘用期内,因组织需要或其他原因, 岗位职责和分工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在一个月内重新签订 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施目的 为推进公司经理层成员管理的科学化、 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管理层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企 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推 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 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坚持绩效优先、优劳优酬、按绩分配 原则;个人薪酬与公司利益相结合,成果共享、责任共担原 则;个人薪酬与市场 ...
国瑞科技(30060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4 07: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 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多位候选董 事,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 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常 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国瑞科技(3006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6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1 | 1 | | --- | --- | | P | $ | | | 4 |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 子公司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其他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 ...
国瑞科技(30060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4 07: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2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 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应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 ...
国瑞科技(3006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 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熟市国瑞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 ...
国瑞科技(300600)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注重效益。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综合办公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 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投资发展部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 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 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签订购买、销售产品、提供 或接受服务有关的合同等与日常经营管理有关的事项及收购或出售资产(不含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借贷、提供 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 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 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
国瑞科技(30060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4 07: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 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2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并造成重大影响 的;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 ...
国瑞科技(300600)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4 07: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 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常 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 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 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 制度。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P 2 | 1 | | --- | --- | --- | | . | V | A | | | |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 ...
国瑞科技(30060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4 07: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 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 披露的公平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 取向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 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各子公司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 员为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报告义务人负有 ...
国瑞科技(30060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4 07:46
第一章 总 则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 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告编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 资者调研和股东咨询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漏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