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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JieJie Microelectronics (3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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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股价跌5.03%,南方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738.14万股浮亏损失1195.78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17 05:41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news is that Jiangsu Jieji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experienced a stock decline of 5.03%, with a current share price of 30.58 yuan and a total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25.445 billion yuan [1] - The company, established on March 29, 1995, specializes in the research, design,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power semiconductor discrete devices, with its main business revenue composition being 67.12% from power semiconductor devices, 30.73% from power semiconductor chips, 1.42% from other sources, and 0.73% from packaging and testing of power devices [1] Group 2 - Among the top ten circulating shareholders of Jiejie Microelectronics, the Southern Fund's Southern CSI 500 ETF (510500) entered the list in the second quarter, holding 7.3814 million shares, which accounts for 1.02% of the circulating shares [2] - The Southern CSI 500 ETF has a total scale of 113.438 billion yuan and has achieved a year-to-date return of 28.06%, ranking 1804 out of 4218 in its category [2] Group 3 - The fund manager of Southern CSI 500 ETF is Luo Wenjie, who has a tenure of 12 years and 182 days, with the fund's total asset scale at 138.999 billion yuan [3] - During his tenure, the best fund return was 150%, while the worst return was -47.6% [3]
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10 14:0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 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活动的 监督与管理,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货币资金 的安全,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以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 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 注重投资收益,应当分析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及期限,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四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只能来源于自有资金,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 信贷 ...
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10 14:0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 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 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 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
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0 14:0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高级 管理人员的责任、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公司委派董事应过半数,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 第五条 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高级管理人员由子公司的董事会(未设 董事会的为董事,下同)聘任或者解聘,并由子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第六条 子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七条 担任子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子公司 章程等,制 ...
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0 14:0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落实公 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捷捷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 ...
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10 14:0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 则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 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
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0 14:0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确保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三)公司派驻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第四条 本制度第三条所指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 人员为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的联络工作,并将收集资料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信息报告联络人应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其 ...
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0 14:0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体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 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一名。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并由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 ...
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10 14:04
舆情管理制度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捷 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 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 ...
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10 14:04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 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 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 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四)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