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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JieJie Microelectronics (3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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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300623)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1 10:28
Financial Projections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2024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438.26 million and 503.99 million CNY,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100% to 130%[3]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expected to be between 388.10 million and 449.38 million CNY, indicating a growth of 90% to 120%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3] Factors Contributing to Profit Growth - The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net profit is attributed to the mild recovery in the semiconductor industry and the company's focus on core business development, leading to improved production capacity and utilization rates[6] - The subsidiary, Jiangsu Jiejie Microelectronics (Nantong) Technology Co., Ltd., has achieved a leading position in production equipment within the power semiconductor field, contributing to substantial profit growth[6] Impact of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are estimated to impact net profit by approximately 56.40 million CNY, with 33.04 million CNY coming from the disposal of non-current assets[6]
捷捷微电(300623)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5-01-10 08:42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捷捷微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锦雄 联系电话:0755-8830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万静雯 联系电话:0755-883093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万静雯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12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材料、公司章程等制度,访谈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8.45%股权的公告
2024-12-30 12:58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4、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23年度尚未盈利,2024年1-9月标的公司已实现盈利, 目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已初步释放,未来经营业绩预期良好。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128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 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8.4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捷 捷微电")拟以现金人民币28,400.00万元收购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或"标的公司")8.4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捷捷南通科技100%的股权,捷捷南通科技将成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江苏捷捷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12:58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12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7 日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101 办公楼 4 楼主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会议 5、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钱清友 6、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钱清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3 人,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包 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 3 人,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 0 人。 1、审议通过《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8.45% 1 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12:58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126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会议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黄善兵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善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9 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包 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 9 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0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7 日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101 办公楼 4 楼主会议室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 28,400.00 万元收购上海利恬投资管理中心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并购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4-12-27 09:08
关于注销并购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34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10.896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78,999,463.6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8,046,548.84 元,发行人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0,952,914.76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捷捷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48 号)。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12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12-27 09:08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125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5)。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潘坤、奚澍、周思莹作为签字注册 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容诚内部工作安排变动,变更为潘坤、奚澍、杨 蕾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 ...
捷捷微电: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24-12-12 10:07
暨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33.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8,999,463.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60,952,914.76 元。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4年 12月 9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 公司的股东名册。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仅指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四、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数量为 14,108,968 股,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地 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32,079,919 股,其中,社会公 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2024-12-12 10:0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暨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仅指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33.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8,999,463.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60,952,914.76 元。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4年 12月 9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 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数量为 14,108,968 股,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地 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32,079,919 股,其中,社会公 众股持有的股 ...
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2-12 10:0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声明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捷捷微电"、"公司") 委托,担任捷捷微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 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核查意见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 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 查后出具的,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 易各方均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 信息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