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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经过培训并 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 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 ...
新劲刚: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公司法》《民法典》《股票上市规则》《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 ...
新劲刚: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 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八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 即将发生的以下情形: (一)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 对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部门(以下 简称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下属控 股子 ...
新劲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 联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他组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具有以 ...
新劲刚: 子公司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即公司依法设 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 50%以上股权/ 股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 比例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 比例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可根据对子公司持有的 股权份额, ...
新劲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并根据《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 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 ...
新劲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 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制 度第三条规定的形式对外进行投资的、涉及公司资产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并以取 得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 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 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 其 ...
新劲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负责制定、审查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选举产生。 ...
新劲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的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本公司独立董事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 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 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八条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
新劲刚: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五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发行申请文件中承 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健全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