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STRONG(3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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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 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 ...
新劲刚: 总经理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Core Points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management team at Guangdong New Jinggang Technology Co., Ltd, specifically focusing on the role of the General Manager and other senior management [1][2][3] Group 1: General Manager's Qualifications and Appointment - The General Manager must not have any disqualifying conditions such as criminal convictions related to corruption or financial misconduct within the last five years [2][3] - The company will have one General Manager, several Deputy General Managers, and one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with specific rules regarding the appointment of these positions [2][3] - The General Manager is nominated by the Chairman and appoint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while Deputy General Managers and the CFO are nominated by the General Manager and appointed by the Board [2][3] Group 2: Powers and Responsibilities - The General Manager is responsible for the overall management of the company, including implementing board resolutions and managing daily operations [3][4] - The Deputy General Managers assist the General Manager and manage specific departments, reporting back on their activities [3][4] - The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oversees financial activities,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accounting regulations and protecting company assets [3][4] Group 3: Meeting and Reporting Procedures - The General Manager's office will hold meetings to discuss annual plans, management structures, and other significant matters, with the General Manager having the final decision-making authority [4][5] - Meeting records must be maintained, detailing attendees, agenda, discussions, and resolutions [6][7] - The General Manager is required to report to the Board on operational and financial matters regularly [7][8] Group 4: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Contracts - The management team must adhere to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when managing company funds and assets, with specific protocols for approving investments and contracts [6][7] - The General Manager can sign significant contracts on behalf of the company if authorized by the Chairman [7][8] Group 5: Duties and Obligations - Senior management must act in the best interest of the company, avoiding conflicts of interest and ensuring transparency in their dealings [8][9] - The document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loyalty and integrity among senior management, prohibiting actions that could harm the company's interests [8][9]
新劲刚: 股东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 审议批准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
新劲刚: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选举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 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条 在同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 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在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上,董事会秘书应向股东解释累积投票制度的 具体内容和投票规则,并告知该次董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投票权。 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选举的所有董事, 并在其选举的每位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数。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等 于或小于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权数,则选票有效;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超过 ...
新劲刚:补选曾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7-31 13:45
证券日报网讯7月31日晚间,新劲刚(300629)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补选曾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新劲刚(30062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31 12: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 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 的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审计部向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 计部工作。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 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一)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五)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及经济业务知 ...
新劲刚(300629) - 公司章程
2025-07-31 12: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 广东·佛山 1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 股份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 | | 股东 9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 董事会秘书 32 | | 第四节 | | 独立董事 33 | | 第五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
新劲刚(30062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7-31 12:02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 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 订本办法。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 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 ...
新劲刚(3006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12: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
新劲刚(3006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31 12:0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 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 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证券事务部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 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 披露工作。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证券事 务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都应 做好内幕信息 ...